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屠宰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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