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联合育种,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开发利用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增加特色畜禽产品供给,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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