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三章 疫苗生产和批签发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三章 疫苗生产和批签发 第二十四条 疫苗应当按照经核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生产全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对疫苗生产全过程和疫苗质量进行审核、检验。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