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六十一条 监察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监察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