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线索处置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线索处置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监察机关应当对问题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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