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对监察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突出政治机关特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