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二节 监察监督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监察监督 第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理想教育、为人民服务教育、宪法法律法规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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