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