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六十四条 监察人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为防止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监察机关经依法审批,可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禁闭的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被禁闭人员应当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监察机关经调查发现被禁闭人员符合管护或者留置条件的,可以对其采取管护或者留置措施。
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适用于禁闭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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