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三章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及其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三章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及其处理 第二十六条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