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给管道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6-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