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规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石油工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