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