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章 支票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章 支票 第九十三条 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