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章 汇票 ·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二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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