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七条 国家鼓励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科技人员交流,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从事育种成果转化活动;鼓励育种科研人才创新创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