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