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给精神障碍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