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军队的精神卫生工作,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管理办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