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十五条 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