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三章 职责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三章 职责 第十二条 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