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红十字标志具有保护作用和标明作用,二者不得混淆使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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