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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