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