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