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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