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第三十三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进行审核,经质量受权人签字后方可放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不得放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