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 第八十九条 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