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