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