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