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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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九条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三条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七条至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