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