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