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