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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