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