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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