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十七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申请人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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