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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