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