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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