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五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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