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章 证券交易 ·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