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货物出口管理 · 第二节 限制出口的货物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货物出口管理 第二节 限制出口的货物 第四十条 出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并不晚于当年12月15日作出是否发放配额的决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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