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