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三项所称的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