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第二十三条 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纳税义务人要求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选择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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