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四十七条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经检疫发现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病虫害的,必须作熏蒸、消毒或者其他除害处理。发现有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必须作封存或者销毁处理;作封存处理的,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对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及其存放场所、容器,应当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