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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